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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 设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来源:本站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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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并报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业设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和《关 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 知》(粤人社规〔2020〕33 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业设计 发展实际,现就2023年度我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 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 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 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 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 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条件。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必须提供2023年《广东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时效截至2023年12月31 日 。


(三)业绩、能力、学术条件。工作经历(能力)、业 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粤人社规〔2021〕16号(附件1)文执行。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二、 申报途径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申报人及各单位请认真阅读《2023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附件2)。

(一)申报途径。

1.各地市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至职称评委会。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 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设立的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至职称评委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  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报送职称评委会。 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委会。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1.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 程师、技术员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4日-29日(节 假日除外)。报送材料时经办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2. 为方便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在 部分城市特设材料接收点,可就近选择相应单位报送并统一 安排与高评委会交接(具体见附件3),材料送达时间请咨询各城市材料报送点。 一切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

3. 材料受理后,申报人员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三 、有关政策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 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 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符的连续 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其中材料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

(二)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 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年限计算按粤人社发〔2023〕32号文件执行。

(三)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高一 级职称。根据省人社厅“人社规〔2020〕33号文关于印发广 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与配套规定的通知”,对跨 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一并 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确认申请表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 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下载)。除申报评审职称外,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四)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   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我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   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   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   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 号)执行。国家另外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 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六)专业技术人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   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   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七)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 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八)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有关规定,公务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九)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 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 〔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 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920元/人(含论著 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高级工程师780元/人(含 论著鉴定费200元)、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含 技术员)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专项账户, 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账号:440501430404000000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新港路支行

备注: XXX()   级职称评审费

 

四、职称认定

各单位职称认定按《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 行,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 评议。对于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 工作日,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连同申报人业绩证明(包括辅助证明材料)、社保凭证、论文等材料提交高评委评审确认。

 

五 、原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认定职称

按《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粤人社规〔2021〕16号)规定中,取得我省原工业设计职 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的,可认定其具备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对应职称,经过认定程序可核发对应的职称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现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各单位整理汇总本单位员工聘任情况,按管理权限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具体程序是:


1.统一填表。单位对认定人员的情况认真核查,统一填 写《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职称人员登记表》 (见附件4)。

2.个人确认。申报人对单位填写的《广东省工程系列工 业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职称人员登记表》所列内容进 行核对、签名确认,并提交原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一份。

3.集中公示。有关单位认真填报《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 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职称人员一览表》(见附件5),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4.行业管理部门(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审核各单位报送 材料,汇总符合该认定条件人员材料,报送广东省工程系列 工业设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复核。复核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其《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认定职称人员登记表》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

6. 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广东省工程系列工 业设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称证书。

 

六、 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审查:

1. 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评价条件的申报要求。

2. 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 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时效等)是否存有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

4. 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应符合有关规定。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粤人社发〔2023〕32号文有关要求 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退回申报人并注明原因,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 想政治表现、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体现在《广东 省职称评审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通过后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公章,再按要求集中报送。加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主管单位复核。各市主管部门、省主 管单位应按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资格、工程师 资格、助理工程师资格及技术员资格五个级别分开复核及制 表(其中有申报工程师资格及以下级别认定的单位需按级别分开复核及制表),具体如下:

1. 核实原件。各级主管部门、省主管单位对申报人报 送的申报材料核实原件,并加盖原件核对章。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注册且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人员申报材料原件校核由高评委材料受理窗口负责。

2. 标注所在地区或主管单位名称。在申报材料袋左上角标明申报人所在市或省主管单位。

3. 汇总申报人名单。填写《2023年市(单位)申报级 职称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6),提交电子版(excel 格式)、纸质版各一份。应对破格申报人员、同时申报两个 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晋升、转换岗位申报新岗位职称的人 员在备注栏进行说明,并将其名单排在同专业最后。申报材料按汇总表序号顺序整理。

4. 汇总申报人信息。按申报名单汇总表顺序排列汇总 所有申报人以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以word/excel   格式,一人一文件夹),内容包括全部的申报材料。

5. 其他。请各市主管部门(各单位)在材料报送时抽 出《2023年市(单位)申报级职称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 并在该表后附上各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情况说明。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

(二)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价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

(三)没有使用规定表格。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申报材料非电脑输入打印。

(五)未按规定交纳评审费。

(六)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八、 严肃规范职称评审行为

根据粤人社发〔2023〕32号文件要求,在职称申报评审 过程中,本职称评审委员会没有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 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 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官网、官媒了 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 “包过”等虚假宣传。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 粤人社规[2021]16号-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附件1 粤人社规[2021]16号-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2.2023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附件2 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pdf

3. 部分城市申报材料报送点

附件3 部分城市材料报送点.pdf

4. 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人员登记表

附件4 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人员登记表.docx

5. 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人员一览表

附件5 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认定人员一览表.xlsx

6.2023年     市(单位)申报     级职称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

附件6 2023年   市(单位)申报   级职称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xlsx

7. 申报工业设计工程系列  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附件7 申报工业设计工程高级论文(著作)鉴定表.doc

8. 破格申报推荐函

附件8 破格申报推荐函.docx

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函

附件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广东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人员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卢小姐、胡小姐,联系电话:020-83396560,

020-83197681)